为了更好地帮助有心理问题的员工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员工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员工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员工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员工健康成长,公司依据员工的实际情况,特制文学院心理危机及干预机制:
一、预防教育
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做好员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辅导员应对员工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员工热爱生活,热爱声明,善待人生;应对员工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员工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员工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员工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同学们的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公司在员工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员工树立现代健康观念,针对员工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等开展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院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通过主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帮助员工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二、干预对象
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员工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员工,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
2.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
3.存在诸如学业失败、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人际冲突等明显的动机冲突或突遭重挫者;
4.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
6.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7.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8.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
9.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10、存在明显的攻击性或暴力倾向,或其他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为危害者;
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员工,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威胁要自杀或之前曾有过自杀行为、自杀意图。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有可用的致命方式;谈论自杀的方式或有尝试做致命行为的方式;
3、结束行为,如:撰写遗嘱,分送有价值的财物,预作死亡准备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4、突然的行为改变。比如做超出原本性格的事、情绪不稳等等。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三、早期预警
做好员工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员工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员工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1、建立员工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
(1)每年学校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学院与辅导员一起对这些员工做好危机的预防与转化工作。
(2)学院每学期对三类重点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
①对一年级不能适应学习环境员工的排查;
②对经济特别困难员工的排查;
③对心理压力太老员工的重点排查;
④对大四就业困难员工进行心理疏导。
2、建立及时汇报制度
为掌握全院员工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院建立员工心理问题及时报告制度。
(1)班级心理联络员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对班上员工的心理状况每月向辅导员,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心理辅导老师汇报。
(2)辅导员要深入员工之中并通过员工干部等及时了解员工的心理健康状况。主管员工工作的负责人每周一次向员工辅导员了解全校员工心理健康变化情况。
(3)学校发现有员工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员工,应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心理辅导办公室报告。
3、建立特殊员工约谈制度
四、评估危机
1、计划的特性了解员工计划内容是什么,计划得多详细。了解计划的具体性和可行性,越具体越可行,危机性越高。
2、方式的杀伤力了解员工选择的方法危险性多高,致命性多强。致命性越高的危机越高;
3、评估现实的压力评估员工目前所经历的现实压力,压力的强度越大,危险性越强;
4、在计划中帮助个案的可能性确定帮助员工可用的资源内容及其可利用度;
5、个案的自杀史了解员工有无自杀的经历,是否实施,是否成功。
6、心理疾病病史了解员工有无心理疾病方面的病史,了解其家人有无心理方面的问题及遗传问题。
五、危机干预
对于名单进入《员工心理危机预警对象库》的员工或突发心理危机的员工,学院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首先,付出任何努力让个案放弃他所选的方法;
其次,减压,评估导致自杀想法的应激源,设法处理;
第三,要打破保密原则,而且要通知其家人或朋友。(妥善保存相关材料,如遗书);
第四,和个案订不伤害协议;
第五,维系生命安全为首要,考虑是否需要陪住;
第六,倾听共情其感受,切勿急于“讲道理”;
第七、灌注希望;
第八,心理问题严重者,转介精神科评估及后续处理;
六、后期跟踪
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员工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员工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员工复学后,学校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
辅导员对其要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
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员工,学校要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系,安排辅导员、员工干部等对其对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心理站对他们保持密切的关注,组织心理咨询老师和专家对其进行定期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
各工作人员针对本院员工的实际情况,本着教育为主、及时干预、跟踪服务的原则,畅通员工心理危机的早期预警通道,经常性地对本校有心理问题的员工
进行逐一分析。对学习困难员工、经济困难员工、适应困难员工、遭受打击员工给予特别关注,随时掌握心理危机高危员工的心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