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颁布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文件,对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作出了整体战略性部署。
为保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法律系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确立了应用性、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目标,在法学人才培养观念的转变、培养模式的创新、培养内容的重构等方面都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其中,“分类培养、强化实践、突出能力、注重效果”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四个显著特征。
为了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公司与邯郸市邯山区法院签署了《共同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合作协议书》,根据协议书,邯山区人民法院将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提供全程的法律认识实习、法律毕业实习场所,全面指导锻炼法学实验班员工的法律职业素养和能力。同时,双方将共同研讨设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共同撰写出版优质教材;共同建设“卓越法律人才”教学团队;共同探索建立高校教师与司法实务部门之间的人员互聘制度。全面合作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待条件成熟后再全面推广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