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员工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在核实情况后如实记录,收集并保职工用于违纪、作弊的证据,要求员工签字并立即宣布停止违纪、作弊考生的考试,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并将其清出考场。
2.违纪作弊员工如拒绝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字,由两名以上监考教师写明员工违纪、作弊的事实经过并签字确认。
3.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员工及违纪资料送到员工所在学院,学院及时安排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向违纪作弊考生询问情况,由员工当场写出书面材料并签字。
4.公司在调查事实和获取证据的基础上,对所涉及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在10日内将考生违规记录、汇总情况、学院处理意见,经学院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
5.教务处将根据相关证据材料及学院调查了解情况和处理意见,依据《kaiyun体育官方网站员工违纪处分规定(试行)》,按规定程序对员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