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考安排,公布监考教师所在考场,《考场安排》可以到学院主页群查询;
二、考点及考卷领取与发放:主校区、中华南校区和丛台校区三个考点,主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相应校区考点领取试卷(主校区上午在主教楼1楼荀子研究所A01-107,下午在公外四教研室A01-233),报自己监考考场的考场号,并于8: 25之前必须把考卷发到员工手中,上午8:30、下午2:30正式开始考试。试卷发给员工后,要求员工先检查试卷有无缺页或印刷不清等问题,要及时上报。每个教室的第一个考场的副监考到A01-107领取屏蔽仪。
中华南校区和丛台校区部分考场,主监考是员工所在学院,考点负责人要安排人员把考卷送达考场,交给监考教师,并告知监考要求及收发试卷要求。
主校区监考教师领取考卷时报考场号,不要报教室号。
三、考生签到、人数核实与报告单填写:每个小考场(按班级)配一份《考生签到单》,要求考生本人签到,监考教师要亲自清点人数,核实与签到数相符后,在报告单上填写实考人数,签到单最后由班长签字确认。
四、听力考试:考生需自带具有红外接收功能的收音机或耳机等收音设备。听力考试放音:上午9:00考听力、下午3:00考听力, 频道:红外听力考试系统,红外线频段为2.8,学校调频电台分三个校区同时播放录音,频率分别是:主校区78.2兆赫;中华南校区80兆赫;丛台校区73兆赫。特别说明:红外线听力考试系统与学校调频电台同时放音,考生在考试时可以自由选择采用的频道。监考教师指导考生先选好调频的频道,然后拨到红外频道,这样红外频道一旦出现故障,马上可以调换到调频频道。每场考试提前5分钟开始试音。听力考试期间,教师不得再考场走动,不得翻阅员工试卷、证件资料,关掉屏蔽仪,以免影响员工听音。
五、证件:参加考试的员工需携带员工证、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等带有本人照片的证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六、重修考试:随重修上课的班级参加考试,不另设考场。
七、员工按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试期间禁止员工离开考场。
八、考风考纪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考试文件执行。
九、收卷:1.答题纸在最后一页,答题前让员工把答题纸取下,标头认真填写学院、班级、学号等信息,字迹清楚。
2.选择题全部涂在相应题号选项上,写作写在答题纸背面,不得另附纸张。
3.收卷时,答题纸与试题卷分开收,清单答题纸份数是否与考生数相符。
4.答题纸清点无误后,答题纸,以每个小考场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整理(小号在上),与考场报告单(1份)、考场签到表一起捆成一捆,最后一个大考场的所有小考场捆成一大捆,试题捆成一大捆。考场报告单另一份交卷时单独交给教学办考务人员。
5.交到相应考点(原发卷地点)。
十、考场异常情况处理:
1、试卷缺损、短缺处理:发放试卷前,检查试卷份数是否相符,若出现缺失,一是可以到附近考场调用,二是立刻打电话到教学办,教学办安排人员送过去。
2、发现员工违纪,按照有关考试文件要求执行,处理过程中副监考要与主监考共同负责,仔细确认,要避免与员工发生正面冲突,影响其他员工考试,确认后可记入考场报告单,并在试卷上写上“作弊”。阅卷教师阅卷时按“0”分记录。有违纪员工记录的考场报告单交卷时要单独报教学办一份,以便及时报教务处。
3、其它情况,及时与考点负责人、教学办联系。
十一、监考人数安排已经充分考虑各单位人员情况,一般不再做调整,因个人原因临时不能参加监考的,可以由本人在本学院内找未参加监考的教师替换,替换情况需写出说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学办备案。
附:考试负责人联系方式
教学办电话:8577709
考试总负责人张凡:13730075927,孙光勇:15831019766
总放音负责人龚红旗:15632021643
主校区5教考试负责人赵净:13333202468
主校区7教考试负责人杨丽霞:15128008876
主校区6教、Ad电阶:孙光勇负责,15831019766
主校区放音负责人龚红旗:15632021643
中华南校区考试负责人李树亮:13730088067
中华南校区放音负责人李立锁:13503103432
丛台校区考试负责人刘恒:13730088091
丛台校区放音负责人赵立平:1890330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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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