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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加强学风、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2015年01月06日 20:08  点击:[]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员工进行总结性检查的主要形式。良好考风是优良校风、学风的体现。认真备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是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是老员工应具备的道德素质。为保证考试的公平,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加强考试管理,现对公司关于加强考风考纪的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监考教师职责:

1.主监考教师要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和《考场情况报告单》,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考场,清点员工人数,清理考场,宣布考场纪律,查验考生证件等。

2.监考教师要按照学工部门提供的《考试座次表》安排员工就座。

3.发卷前要清查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员工座位旁和桌面上不允许存放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应将其集中放置在规定地点。要特别注意清理课桌内的纸张、书本等。

4.要按规定时间收发试卷,不得提前或推迟收、发试卷时间。

5.监考教师要认真监考,尽职尽责,不准背对员工而坐,不准在考场看书看报,不准试做试卷或批改试卷,不准吸烟、谈笑,更不准擅自离开考场。

6.监考教师只回答试卷印刷不清的问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员工进行指点和暗示。

7.监考过程中如发现员工违纪或作弊,应当场处理,对违纪者令其立即改正;对作弊者要立即停止该生答题,在《考场情况报告单》上记录违纪和作弊员工的姓名、学号、作弊(违纪)方式和情节等,由两名(含两名)以上监考教师签字。

8.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主监考教师应认真核查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及缺考考生姓名等,考试结束后,核对试卷份数无误,逐项填写《考场情况报告单》,一份随试卷保存到各教研室备查,保存期限为员工毕业后一年。一份在交卷时交教学办存档。

9.监考教师违反有关考试规定的,按照《kaiyun体育官方网站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校政〔2013〕77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生要求:

1、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作好考前的一切准备工作,迟到30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该课程以旷考论,成绩记零分;

2、考生凭员工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并将员工证放在座位的左上角,以便检查。不带证件者不发试卷、不准参加考试;

3、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指挥,按监考教师安排的座位就座,不听从监考教师安排者不发试卷;

4、考生不准在课桌椅内、上写和考试科目有关的内容。在考试开始前如发现座位上有有关内容者,要请监考教师调换座位,否则,一律按作弊对待;

5、闭卷考试时,考生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笔记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工具和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6、考场内不准互相谈话,不得传递任何物品。如试题字迹不清时,可举手示意询问教师;考试当中,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者须经监考教师批准;

7、考生在考卷上应写明专业、班级、姓名,要按时交卷,不得拖延时间,按所在班级位置交卷后立即退场;

8、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对不服从监考教师指挥、不听从批评、劝告、无理取闹,纠缠、辱骂教师,扰乱考场秩序,影响考试正常进行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同时相应课程成绩记零分,并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9、关于员工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与处理,按照《kaiyun体育官方网站普通全日制本科员工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校政〔2014〕33号文件)二十九至三十一条规定处理。

三、教学管理部门

按照学校有关考试要求,做好期末考试的安排、组织与协调,及时把考试信息公布给监考教师和员工;组织好学院的考试巡视工作等。

四、员工管理部门

加强对员工的考风考纪教育,及时通知员工有关考试安排的信息,组织辅导员做好各个班级每次考试的《考试座次表》,安排辅导员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巡视工作等。

文学院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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